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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4-09

4月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文件提出:

虚拟电厂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虚拟电厂对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具有重要作用。在系统运行方面,可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调节服务。在市场交易方面,可聚合分散的资源参与市场交易
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整体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交易,并明确相应的电量电费计算原则。

两部委的文件中提出:

1)虚拟电厂的发展目标

到2027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参与电力市场的机制健全完善,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

到2030年,虚拟电厂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各类商业模式创新发展,全国虚拟电厂调节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2)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的条件

虚拟电厂可按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及辅助服务市场。各类分散资源在被虚拟电厂聚合期间,不得重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初期,可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准入要求,并根据运行情况逐步优化。

3)鼓励虚拟电厂的发展

积极落实“两新”(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虚拟电厂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为虚拟电厂提供低息贷款、信用担保、绿色债券等支持。


原文件如下:

2026年7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工信部规〔2026〕169号),作为“十五五”时期工业领域碳达峰与全面绿色转型的顶层纲领,文件锚定 2030年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 的核心目标,明确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以上、碳排放下降17%以上,各级绿色工厂产值占规上制造业总产值比重由2025年的30%升至45%,并培育建设 500个零碳工厂。


2026年7月,江苏省发改委印发《江苏省分布式光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截至2026年8月18日,江苏光伏总装机已破1亿千瓦,其中分布式6929万千瓦、占比近七成,规模全国第一,光伏超越煤电成为省内第一大电源。这意味着江苏不再是“要不要发展分布式”的问题,而是“怎么在极限承载下把系统跑通”的样板间。


2026年8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6年7月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调度会通稿。对光伏行业而言,会议最重要的信号不是"24.55亿千瓦"的宏观规模,而是赛道底层逻辑的切换——从"抢装机"全面转向"逼落地、逼消纳、逼实物工作量"。以下从数据拐点、政策四件套、消纳硬约束、落地节奏四个维度,做系统解读。


2026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十五五”规划》(发改能源〔2026〕942号),与6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7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五五”规划》共同构成“总—分”嵌套的政策闭环。这份规划则直面最核心的工程命题:当风光成为装机主体,电网怎么接、系统怎么稳、负荷怎么调、市场怎么定价。到2030年“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的总目标背后,是一次从电源中心化向源网荷储协同化的系统性切换 。


2026年7月30日政治局会议在"动能向新、结构向优"的总判断下,把下半年政策锚定在逆周期提效+新质生产力闭环上。对新能源与电力行业而言,这次会议不是泛泛利好,而是把"新型电网"放进了"六张网"的能源底层位置、把"人工智能+"与算电协同绑定、把"反内卷+统一大市场"压到产能出清与电力市场化改革上——三条线索共同把电力行业从"周期公用事业"重新定价为"智能经济的基础设施"。


75号文的核心破局点在于提出“村能村用”。这不再是简单的扶贫或示范,而是将农村从“被动的电力送出端”转变为“主动的能源自平衡单元”,在县域层面构建“小规划、小平衡”,替大电网分担调峰压力,这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最后一公里攻坚。


7月10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计划(2026—2028年)》指出: 到2028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年均提升约1个百分点;合理控制煤电机组供电煤耗,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煤电产能比例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建成一批零碳低碳煤炭矿区、油区;支持建成一批零碳园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取得显著进展,绿色用能水平不断提升。